光 速 人 ® 正 服 務 商 標
為了提供〔光速人®〕的客戶更有保障及優質且長遠的服務,歷經近一年多的等待,從申請、審核、公告,〔光速人®〕的正服務標商章,終於在2003年正式通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核定頒佈。
現在起認明有〔光速人®〕字樣的網路服務,才是真正有保證且優質的服務。
當您在網路上查閱或搜尋時有看見非〔光速人®〕的網路服務,欲使用〔光速人®〕字樣,請您來信告知,本公司將會派人了解並進一步查證,以確保〔光速人®〕的服務品質。
102年7月5日已申請展延至112年7月15日完成